广东财经大学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院校,在华南和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已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入选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热烈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考我校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主要包括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人员以及其他各单位的法律工作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以省学位办通知为准,请关注http://xwb.gdhed.edu.cn/最新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提醒: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2015年6月23日至7月13日下午17时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延长至7月15日12时。7月12日—15日现场确认。2015年10月15日起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本报名时间参考往年,具体的时间请以当年全国在职法硕联考的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 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 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 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 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要求见附件1),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考 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 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及时间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民法、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2门。其中英语满分100分(英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不含听力测试),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时间:
2015年10月25日 14:30-17:00 英语
四、复试
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环节,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面试时进行。复试时须带齐下列资料:
1.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法系统的考生还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参考书目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六、录取及人数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2015年在职法硕拟录取人数为:75人。
七、学制学费
学制三年,每学年学费:人民币15000元,三年共计人民币45000元(不含教材、食宿等费用)。
八、课程设置
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法理学专题、宪法学专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法制史专题、民法专题、刑法专题、国际法专题、民事诉讼法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司法实务专题等。
选修课:合同法专题、经济法专题、公司法专题、法律谈判专题、劳动法专题、知识产权法专题、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专题等。
九、联系方式
广东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邓老师 咨询电话:020-84096231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编:510320
法学院网址链接:http://law.gdufe.edu.cn/
研究生处网址链接: http://yjsc.gdufe.edu.cn/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
附件: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2.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