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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法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广东财经大学 /2013-10-12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各考生:
2013年全国一区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其中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接收数量较多)。考生如达到国家一区最低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均须过线,以下同),且有意调剂到我校,4月1日起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提交正式调剂申请。有关事项如下:
一、接受调剂专业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所在院(所)、咨询电话
调剂数量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020-84096231)
大量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大量
030101
法学理论
法学院(020-84096231)
少量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少量
030105
刑法学
少量
030107
经济法学
少量
030109
国际法学
少量
二、调剂政策
1.学术型学位
一般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211、985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或第一志愿报考211、985院校考生,或第一志愿报考广东商学院未达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且志愿校内调剂考生。
2)限同一学科门类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已达国家一区最低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如:我校经济类各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经济类相关专业,外语为英语一且业务课一为“数学三”的调剂考生;管理类各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管理类相关专业,外语为英语一且业务课一为“数学三”的调剂考生。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且外国语科目为日语或法语的调剂考生。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类相关专业,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的调剂考生。
2.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法学)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类学术型学位(0301开头)、本科毕业专业为法学、外语考英语,且已达法学一区最低复试资格线的考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考生申请调剂;法律硕士(非法学)限同一专业内调剂,即第一志愿报考兄弟院校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本科毕业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且已达一区最低复试资格线者方可调剂。
  三、调剂工作程序
  考生如确认自己已达到国家一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且符合前述相关专业要求,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正式调剂申请。考生在教育部调剂平台提交正式调剂申请后,我办通常会在48小时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本人须在我办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内再次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复试通知。未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者视为放弃调剂资格,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者自动列入复试名单。
  四、调剂考生录取类别和收费情况
  1.我校学术型学位各专业的调剂指标均为公费指标。
2.专业学位招生各专业只有自费和委托培养类别调剂指标,相应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招收类别
学制
(年)
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年
学术型学位
非定向、定向
3
免交
四人一间,按床位收取,具体以财务处标准为准
委托培养
法律硕士(非法学)
自筹经费
3
9000元/年
委托培养
法律硕士(法学)
自筹经费
2
9000元/年
委托培养
3.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学业奖学金(3000-5000/年.人)、专业学位专项奖优金(3000-5000/年.人)在内的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此外,对于家庭经济状况确属困难的学生,学校将协助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并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复试工作安排
我校统一复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13-15日(部分专业如开展提前复试,将及时公布在本网站),具体参见我处网站稍后公布的复试工作公告。考生提交调剂申请后可提前准备复试(有关复试内容、考试大纲参见http://yjsc.gdcc.edu.cn/web/mainMenu.action?method=newsDetail&newId=3094;复试录取办法请见《广东商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历年复试笔试真题见我处网页-招生工作—历年试题库)。如有存疑,可咨询法学院研究生秘书。
联系电话:020-84096231
联 系 人: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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