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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工作公告

广东商学院 /2012-11-08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3月31日召开的2012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校2012年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条件及相关工作程序如下:
一、破格复试申请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所有考生中进入前15%,且与国家线A类地区各项最低复试分数线相比,仅有下列中某一项未满足:
1.单科成绩分差5分内(含5分)
2.总分成绩分差10分内(含10分)
备注:以在职人员为招生对象的专业的考生如满足下列条件中至少两项以上,初试总分专业排名情况可酌情放宽,具体条件包括:
①工作期间获地/市级政府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或表彰者(须提交奖励证书、奖状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业绩报告);
②在工作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或拥有中高级技术职称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任命文件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本人创业且公司达到一定规模者(须提交公司股东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最近一年的年审报表等相关证明)
④在大中型企业或单位从事管理岗位工作五年以上且成绩突出者(须提交任职文件、单位先进个人相关证书和主管领导推荐信【含名片】。
⑤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破格复试申请程序
(一)考生到我处网页下载破格申请表(见附件1),填妥后于4月8日送达我校研招办;如暂无法送达,亦可4月8日前传真至我办(传真电话:020-84096782),并致我办确认传真是否成功(联系电话:020-84096846、84096237),复试报到时再把申请表原件等材料交研招办;
(二)研招办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结合上述原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将转送学科点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研招办将汇总各学科点同意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申请材料,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是否给予破格复试资格;
(三)研招办公布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考生名单(初定4月10日);
(四)获准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于4月14日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备注:有关复试内容,注意事项,参见我处网页复试考生须知。
三、破格录取原则
(一)本专业已达国家线且复试合格考生 (含调剂考生) 生源不足时方予考虑录取破格复试考生。
(二)破格复试考生复试总分须有至少240分(总分300分)以上者方予考虑录取。
(三)各专业破格复试考生录取顺序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参见我校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四)破格复试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每学年均需按要求全额缴交学费等相关费用,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条件及奖学金。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O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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