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及专业要求等实际,现制定我校2024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调剂考生要求及原则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我校专业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调剂专业的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5.全面考察调剂生源综合素质,考生需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或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及较高的外语水平。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3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中旬,各学科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1.采取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开展复试,原则上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各学科具体复试方式另行通知。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在1:1.2以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名单在官网发布。
四、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一)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往届考生提交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应有“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在读研究生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9.《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10.其他复试补充材料,如奖惩情况、科研情况、推荐信等。
(二)材料整理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复试前准备好上述材料。其中,参加现场复试的,现场报到时携带原件查验,并提交材料审核;参加线上远程复试的,将资格审查材料(1-9)按照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复试补充材料(10)按照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复试补充材料”,等待具体远程复试通知,入学复查时将核对原件。
(三)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复试名单公布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复试、外语复试两部分。
1.专业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本科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及面试表现,判断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给出专业复试成绩。
2.外语复试。重点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口语的基本应用能力。外语复试小组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给出英语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我校专业及外语复试均采用百分制,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每位考生评分,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数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复试分占80%,外语复试分占2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2.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别为为50%。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录取
(一)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取名单。
1.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网公布。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7.逾期未提交人事档案者;
8.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三)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等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七、身体检查
(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邮寄学习、生活所在地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3个月内均为有效),报告须有医院体检合格意见。
八、申诉及监督
(一)申诉: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电话:020-83122234。
(二)监督: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直属机关纪委,电话:020-83122648。
九、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并持相关证明向研究生部书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办法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020-83122642。
附件:
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2.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docx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