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科深度融合,2023年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组的指导方式。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学校学科发展需要,重点鼓励中西医结合学科与国家急需人才学科、学校重点优势学科的研究生导师建立导师组团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导师
获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者均具有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导师组与责任导师
导师组原则上由2-3及以上招生导师组成,其中1名为责任导师,每名导师只能加入一个导师组,每个导师组分配招生指标1个。
责任导师须有中西医结合学科博士或硕士招生培养经验,年龄上要求退休前能按要求完成一届博士生的培养任务(培养周期内达正常退休年龄者须承诺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迟退休手续至完成博士生培养任务),并按以下规则产生:
1. 中西医结合专业学科或方向带头人优先;
2. 有博士招生培养经验或二级教授职称者次之,按近五年纵向到帐经费从高往低产生;
3. 若招生指标按以上条件安排仍有余量,则余者由从已有三届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招生培养经验者,按近五年纵向到帐经费从高往低补充产生。
三、工作程序
1.学位点所在学院按照《广东药科大学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遴选资格申请表》,结合中西医结合招生培养情况,根据当年下达招生计划数,拟定招生导师及责任导师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名单进行复审,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研究生院署名反映情况或提出意见。对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研究生院将进行认真调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者,立即取消取得的招生资格。
2. 责任导师负责组建导师组,协商做好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分工,按照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招收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招生指标的导师组,招生计划将收回学校统筹,以保证全校总体招生计划的完成。
3. 所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无正当理由放弃入学资格者,取消该责任导师下一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责任导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