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2017年中药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药科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对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招生录取复试,现就有关复试及调剂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专业学科带头人组成,同时配备3名工作秘书。
二、面试小组
设立中药质量分析与评价、中药制剂研究与开发、中药提取分离技术与应用、中药药效评价与临床应用研究、中药资源开发与品质评价5个面试小组。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面试工作,牵头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可设专(兼)职秘书一名,负责记录面试情况。
三、调剂政策与办法
1、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上国家划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为中药学类相关专业。
2、考生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学校研招办根据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交的拟调剂名单、考生的调剂志愿和招生专业(领域)的要求,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并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过后将通过调剂平台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平台接收并确认拟录取。
四、复试安排
根据学校下拨的招生指标,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按各方向招生名额的120%确定。我院今年的复试总体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及部分预先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学院通知),时间为3月29-31日;第二批为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时间为4月5-7日。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考生报到
① 报到时间:
第一批:3月29日(8:30-15:30)
第二批:4月5日(8:30-15:30)
② 报到地点:
广东药科大学大学城校区中药学院229室
③ 资格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栏目下载,由所在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本人一寸近照2张(其中一张用于复试体检表)。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本人一寸近照2张(其中一张用于复试体检表)。
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8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以及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考生带齐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广东药科大学中药学院报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④ 领取体检表并安排体检:3月29、4月5日上午,考生需自行前往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附属第一医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9路
⑤ 联系人及电话:李伟 020-39352174
2、复试形式及安排
① 笔试时间:
3月30日上午9:30~11:30
4月6日上午9:30~11:30
② 面试时间:
3月30日(第一批)下午13:30/3月31日上午8:30
4月6日(第二批)下午13:30/4月7日上午8:30
③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安排请注意报到时的现场通知。
五、录取工作
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方向不得调剂录取。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本方向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任何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 复试成绩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的;
② 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③ 体检不合格的;
④ 经核实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通过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取得录取资格者,一经发现核实,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⑥ 复试结果将在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中药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