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2017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将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管理与要求
1、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同时配备1名工作秘书。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位授权点复试方案,负责组织本学位授权点的专业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初审、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负责审核各专业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做好各种原始材料、数据整理归档。
2、成立学科(专业)面试小组,负责开展本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做到合理、公正、公平。
3、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并签署《复试工作责任书》,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有直系亲属报考或调剂本专业的教师应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或透露复试情况。
(4)对在复试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或其他违规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暂停其招生资格。
4、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学校招生研究生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审定后通知考生及各学位授权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考生复试时间由本学院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所有专业复试工作需在4月18日之前完成。
5、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
三、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不同复试比例不同,上线人数大于等于招生人数120%左右的专业,按招生人数120%左右复试;不足120%但大于等于招生人数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上线人数小于招生人数的专业,按所需调剂人数的150%左右差额复试。
四、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交的拟调剂名单、考生的调剂志愿和招生专业(领域)的要求,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并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过后将通过调剂平台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平台接收并确认拟录取即可。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A类)。
(2)申请调剂的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
五、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我院今年的复试工作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同时进行,报到、资格审核时间均为3月29日上午,复试笔试及面试时间为3月30日全天。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应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24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回复确认,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生报到及体检
1、报到时间:3月29日8:30-15:30(包含第一志愿上线的各专业考生及各专业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安排体检。
2、报到地点:
专业 |
地点 |
联系人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5卫生毒理学、1004Z1公共卫生信息学、1004Z2化妆品卫生学、105300 公共卫生 |
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公共卫生学院三楼315会议室 |
罗祥智 02034055355 |
3、资格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栏目下载,由所在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本人一寸近照2张(其中一张用于复试体检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本人一寸近照2张(其中一张用于复试体检表)。。
(3)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8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以及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4)现场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体检: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我校复试阶段体检由附属第一医院负责。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9路(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
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若复检后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二)复试考核方式及安排
1、专业笔试。时间:3月30日上午9:30~11:30。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生包括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生;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地点由报到时的现场通知)。
2、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了解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面试内容报考专业素质与能力、外语口语、听力水平、业英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面试内容、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尽可能一致。面试时间一般每名考生20分钟左右。
时间:3月30日下午13:30开始进行分组面试(面试分组名单当天公布)。
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结束后应将面试记录连同《广东药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经面试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后交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汇总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考生加试《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课室、面试室均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X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X50%组成。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各科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备录取资格。
七、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调剂录取。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的;
2、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经核实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通过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取得录取资格者,一经发现核实,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八、破格复试
根据上级规定,应严格执行复试基本要去,原则上不安排线下考生参加复试。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破格复试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按规定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总招生规模的3%,破格分数为国家公布的复试基本线总分10分之内,或单科5分之内(只允许其中一种破格情况,不能“双破”),同时,破格复试申请只限于报考专业内,不得调剂,同等学力考生不得申请破格复试。
拟进行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填写《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生破格复试审批表》,并有两名导师推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参加复试。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须通过全国研究生录取联检合格后,才可以录取。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位授权点复试方案、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或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经首批复试录取工作后,如因考生原因放弃录取资格而导致录取名额空缺,复试领导小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程序同上,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联系人:罗祥智
联系电话:020-34055355
邮 箱:3036603108@qq.com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了提交学校研究生学院要求的资料外,需要额外提交个人纸质版简历一份。
广东药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