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广东药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录取工作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将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等工作能力潜质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与管理
1、复试工作小组
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专业学科带头人组成,同时配备2名工作秘书。
2、面试小组
根据招生专业设置多个面试小组。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面试工作,牵头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面试小组设专职秘书一名,负责记录面试情况。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1、我校2017年基础医学专业拟招生计划情况如下表。
基础医学(学术型) |
|||||
专业名称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病原生物学 |
免疫学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放射医学 |
招生计划 |
14 |
7 |
5 |
2 |
1 |
2、复试比例:复试比例按招生的1.5:1差额复试。
四、调剂政策与办法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研招办根据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交的拟调剂名单、考生的调剂志愿和招生专业(领域)的要求,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并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过后将通过调剂平台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平台接收并确认拟录取即可。
2、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上国家划定的(一区)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3、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备注:我校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
四、复试安排
本学科点复试工作总体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各专业的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及部分预先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时间为2017年3月29-31日;第二批为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时间为2017年4月5-7日。(调剂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通知)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考生报到
① 报到时间:
3月29日(第一批)/4月5日(第二批)上午(8:30-15:30)
② 报到地点:
广东药科大学基础学院办公室
③ 资格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栏目下载,由所在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本人一寸近照2张(其中一张用于复试体检表)。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本人一寸近照2张(其中一张用于复试体检表)。
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8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以及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④ 领取体检表并安排体检:3月29日上午,考生先在报到地点领取体检表,然后自行前往附属第一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附属第一医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9路,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若复检后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⑤ 联系人及电话:汪洁、范颖文,电话020-39352232
2、复试形式及安排
① 笔试时间:
3月30日(第一批)/4月6日(第二批)上午9:30~11:30。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② 面试时间:
3月30日(第一批)/4月6日(第二批)下午13:30开始进行分组面试。
③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地点请注意报到时的现场通知。
五、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调剂录取。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任何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 复试成绩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的;
② 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③ 体检不合格的;
④ 经核实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通过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取得录取资格者,一经发现核实,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⑤复试结果将在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洁
电话:020-39352232
邮箱:jcbgdp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