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201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欢迎您就读我校研究生!现将新生报到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初定2012年9月2日8:30—16:30在广州大学城广东药学院生活区报到(具体以收到录取通知为准)。请不要提前到校,学校不安排提前到校学生的住宿。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书面请假并致电我校研究生处,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提交材料
报到时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材料(含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规格)、身份证复印件(A4规格))、 婚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电子相片(小一寸)开学后一周内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户口迁移
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迁到我校,户口迁入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东药学院”。在当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时应向户籍民警提醒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必须是一次性打印或书写完成。用手工填写的,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得遗漏;字迹清晰整洁,不能擅自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圆形印章(必须是圆章),否则作无效证件处理(其中,姓名、曾用名、身份证编号不得涂改,如有错漏,须重开迁移证)。
2、“公民身份证件编号”栏必须填写身份证号;无身份证者,应在该栏注明原因(如“已办待发”、“未补办”、“从未办理身份证”等)。
3、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栏(非曾用名)中填写的姓名必须同新生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4、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写到市或县(格式XX省XX市(县))。
5、迁移证签发日期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圆章(必须是圆章),所盖的印章必须清晰。未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圆章,加盖其他形式印章的视为无效。
四、党团关系转移和人事档案
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应带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应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及团委机关发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广东省内党员应写“广东药学院党委组织部”;外省(直辖市)党员应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广东药学院团委”。
人事档案:将调档函在6月份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并告诉档案负责人将档案整理齐后在入学前将档案邮寄到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处处,邮编:510006
五、婚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由新生所在工作或学习单位开具,暂无工作学习单位的新生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档案材料保管单位开具。
六、收费标准和缴费方法
计划内定向培养生:培养费3000元/年
全体学生:住宿费1700元/年
七、生活用品
日常生活用品自备。为方便学生购买,学校报到现场附近有生活用品销售点。
八、其它
报到期间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现金、证件和行李。提高警惕。做好防盗防骗工作。
新生报到事项如有变动,我处将在本处网页上公告,请各位新生留意我处网页的最新信息。
2012级硕士研究生课程表
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处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