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14年3月1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所有复试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
3、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录取分数线方可录取。
二、导师招生指标的确定和生源调剂:
导师招生指标由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6名)和我校2014年拟招生博士生导师遴选结果确定。若考生所报考导师无招生指标,考生可选择调剂至其他导师进行复试。我校接收跨学科调剂,调剂时须征得导师和考生双方同意。
三、 复试:
1、所有参加初试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2、按招生学科组织复试。
复试时间:2014年3月16日下午
复试地点:广东医学院东莞校区(具体地点报到时查看)
复试要求: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50分,笔试50分),其中科研能力占复试权重0.5,综合素质权重0.3,专业英语权重0.2。笔试的题型不限(由复试学科决定)。
四、录取:
1、拟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分别由综合成绩和单科成绩划定。
2、拟录取名单根据学校招生指标,对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
3、综合成绩计分办法:总分=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
科目为英语(满分100,占初试权重0.4)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分别为100分,权重各0.3)。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和笔试分别为50分。
4、拟录取名单可于复试后一个月内在广东医学院网站和学校公告栏查询。
5、调档审查
由研究生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经政审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发给录取通知书。
6、新生应按时报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研究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和复议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将在考生入学后对其进行体检和全面的复查。对在身体、政治和业务上不符合博士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各复试小组对本学科博士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对今年博士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存有疑问,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学院咨询或者提出申诉。
研究生学院申诉联系人:高金玲,联系电话:0759-2388246。纪检监督电话:0759-2388994,0769-22896124。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