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程序,根据《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复试考生要求
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A区、无违规违纪记录、报考与我院学科点相符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均可参加我院复试。
二、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部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应届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及大学历年成绩单;
非应届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及大学历年成绩单;
资格审查时务必提供原件,审查后上交复印件(其中成绩单必须是原件或加
盖档案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上交的复印件必须按以上顺序装订好。
2、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
① 英语笔试(120分钟,60分)
英语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60分,闭卷。
②英语面试(20分钟,40分)
包括口语、听力等方面的考核。
③专业课笔试(120分钟,75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75分,闭卷。
④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20分钟,75分)
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社会实践经历和科研创新成果。
复试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250分,150分以上(含150分)为及格。
三、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可选择在武警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时需携带照片自行到医院体检。
四、录取原则
各专业在招生计划内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2×50%
五、录取流程
1、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考生到研招办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调剂考生还需领取《报考档案调档函》;
3、考生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研招网上确认接受录取通知。
五、公示网址及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网址:http://www.gdass.gov.cn/
举报电话:020-38863027
六、复试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
时间:4月24—25日
笔试地点:广州市沙太南路113号南华工商学院6号楼504室
面试地点:天河北路369号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联系邮箱:y87645171@163.com
联系电话:020-87645171、87645141
附件下载:体检表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