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更新: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科研经费博士报名考试费缴费指引
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创新型人才,探索基于高水平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我校2023年继续探索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经费博士”)。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科研经费博士”专项拟招收 34人,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24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10名,每位导师招生计划为1人,均为全日制非定向招生计划。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学术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本科或硕士阶段或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
4.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6或TOEFL≥80 或GRE≥305或TEM-4≥60或WSK(PETS 5)考试合格,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最重要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专业性的学术论文(外语水平证书有效期十年、学术论文有效期五年)。
5.具有2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附推荐信。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7.符合所报考的我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其他要求。
(二)专业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9月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6或TOEFL≥80 或GRE≥305或TEM-4≥60或WSK(PETS 5)考试合格,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最重要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专业性的学术论文(外语水平证书有效期十年、学术论文有效期五年)。
4.具有2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附推荐信。
5.除上述条件外,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晚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否则录取考生的学位类型将于入学时由专业学位变更为学术学位。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医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在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之前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申请人应详细阅读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充分了解“科研经费博士”的相关政策,确认本人符合相应的报名条件。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至5月31日9:00,申请人应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博士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届时更新缴费具体指引。
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提交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与拟报考导师联系,经导师签字同意报考后,于5月31日17:00前将所有报考材料寄出,收件地址:至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请务必用顺丰快递寄送,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明细如下: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研究计划;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4.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5.其他材料:2封专家推荐信、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本人手写的承诺书、申请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6.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应届生需出具在读学籍证明)的复印件。
注意:无需下载报名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不需要。
四、考核程序
1.资格及材料审核
由各分委会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材料审查小组”,根据分委会审核办法,对考生报考资格和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独立进行实名制评分(百分制),评委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材料评审得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与心理素质、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四个部分。综合考核应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质、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综合能力考核(百分制)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分委员会应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学校要求,在实施细则中明确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
(1)思想与心理素质
主要考核考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考查考生思想道德和心理等各方面素质。该项目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淘汰。
(2)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
内容:①读写能力:主要考察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能力;②听说能力:可在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面试环节同时进行,也可单独组织。
(3)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50分)
内容:①专业基础考核(满分5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是否组织专业课笔试由各分委员会自行确定。②科研思维考核(满分50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或科研综述;③实践操作能力:实验技能考核或临床技能考核(满分50分)。
(4)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考生一般需准备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等。一般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其他事项
1.“科研经费博士”专项采用独立招生模式,申请人须按照本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参加复试。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2.“科研经费博士”专项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
3.“科研经费博士”专项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与相同学科(专业)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学籍管理、培养过程、毕业要求、学位授予标准完全一致。且不享受学校专项助学金,培养经费均由招生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承担。
4. “科研经费博士”专项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要求与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致,录取后须签订三方协议,详情请参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校研字【2013】10号。
5.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不得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6. 申请人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综合考核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遗失责任自负。
7.根据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和科研经费博士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可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科研经费博士,其他拟申请同一导师的硕博连读生与“申请-考核”制报名考生一同参加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8.本招生简章由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学费标准
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非定向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收件人):招生办
咨询电话:020-61648841,61648036
邮寄地址:广州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楼招生办(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无法接收)。
邮政编码:510515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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