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1、一般是全国“211”工程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在校期间至少获一次优秀学员;在校期间担任学生会职务及学生骨干优先录取;参加科学研究,发表科研论文或获省级(含)以上挑战杯等竞赛获奖励者优先录取。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参加总分为100分的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参加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97分);外语类专业申请者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4、可本科毕业,可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首先下载填写、打印《南方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同,见附件),由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2、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于当年九月三十日前直接寄(送)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1)《申请表》
(2)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我校各接收学院将于当年的九月下旬(具体时间网上公布)完成对申请人报名资格以及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复(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来校复试、体检。
4、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同时还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正式报名手续。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免试生张榜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申请人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学士学位,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2、复(面)试方式和内容参照我校《南方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接收专业为非临床医学专业,具体招生院系、专业及导师请参看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接收材料地址:广州同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510515
联系人:王老师 满老师
Email:whf@fimmu.com manqiang@fimm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