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招收2021年专业学位博士复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资格确定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
1.学校基本分数线:英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
2.复试资格确定:达到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总分排名,按照录考比不超过1:3确定复试资格。
3.生源不足专业可按规定进行调剂复试,复试调剂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一轮复试分数线。
(二)同等学力博士
1.根据我校《2021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要求,初试英语成绩排名前200名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根据同分平等原则,英语总分311分及以上,排名第204名以内的考生进入复试。
2.根据报考专业,每位考生限定选报一名导师,由临床医学各分委会统筹安排开展复试,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须在同一复试小组内,不设复试比例。
二、复试组织安排
(一)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5月26-29日
形式:我校2021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线上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组织由各分委会实施,复试安排拟定后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复试考生。
线上复试不再组织现场报到,请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加入QQ群,进行复试前通知及设备调试等工作。
分委会 |
入群时间 |
入群备注 |
联系人 |
第一临床 |
5月26日前 |
电话通知考生 |
谭老师;020-62787530 |
第二临床 |
5月26日前 |
全日制博士复试或同等学力博士复试+姓名 |
陈老师:020-61643049 QQ群:983217860 |
第三临床 |
5月26日前 |
全日制博士复试或同等学力博士复试+姓名 |
范老师:020-62784062 QQ群:606702315 |
(二)复试内容
1.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
(1)政治思想素质(不计入总分)
主要考核考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是否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情况;考查考生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素质。该项目不计入总分,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淘汰。
(2)外语应用能力(共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
(3)专业基础能力(共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4)临床科研能力(共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以及所具各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
(5)成绩计算方法
(1)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由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计算,即(初试成绩*1/3+复试成绩*1/3)*50%。计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成绩满分300分,由外语应用能力100分,专业基础能力100分,临床科研能力100分构成。计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各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分委员会所辖各招生单位按学科划分进行统一复试,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落实。
2.同等学力博士
(1)复试内容、组织形式等与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一致。
(2)复试成绩满分300分,由外语应用能力100分,专业基础能力100分,临床科研能力100分构成。
三、调剂工作
全日制专业学位统考博士第一轮复试后各分委员会根据学科复试结果上报缺额,由学校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组织调剂生报名,并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各分委员会、各学科及考生自行调剂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调剂要求:初试成绩不低于第一轮复试分数线,且达到学科调剂复试附加要求,调剂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博士不组织调剂复试。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另行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工作
各分委员会负责本分委员会所辖招生单位各学科统一录取工作,录取人数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招生计划数录取,不得超录。
(一)录取原则
1.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以各复试小组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同等学力博士以各复试小组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根据学科复试组决议,本组其它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录。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政治思想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或录取类型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招生计划执行原则
各学科及导师招生计划按前期既定分配方案进行录取。
六、其他
1.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的招生单位要坚持复试标准,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我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以网上通知和复试资格查询结果为准。
3.复试科目参考书以该科目公开出版的教材为主,没有特别指定。我校从未出售历年考题和复习资料,请考生谨防上当。
七、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我校将按要求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公开方式: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申诉渠道:南方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020-6164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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