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一、拟录取情况说明:
1、查询结果为“拟录取”的考生待通过国家录取检查批准后正式录取发放通知书(6月中旬);
2、拟录取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我校就读,请于5月24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我办(020-61648482),我校可根据考生意愿取消录取资格。如因录取后放弃就学而造成我校指标浪费的考生,将依规处于三年不准报考研究生的处罚;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等专业学位需核对录取学位类型,如有疑问可联系研招办或复试学科进行咨询。
4、拟录取培养类型不予更改(定向、非定向)。
二、调档、转组织关系及迁移户口
1、党组织关系转接(共青团组织关系开学报到处办理)
(1)组织关系转入本校的,由党员持介绍信到学校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①录入信息登记表;②由组织部填写回执并盖章交党员本人寄回或传真回原党组织;③党员持加盖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复印件到相应二级党组织报到并编入具体支部。
(2)组织关系转接抬头:
党组织关系接转按培养单位进行,培养单位是指导师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而非招考单位,不确定者请咨询复试学科。
①省内(现组织关系在广东省):
广东省内转入的,需要网上接转,党务系统上转入单位为录取所在培养单位党委。录取到校内各学院的同学们,需转入到相应党委(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中共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药学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检验与生物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委员会),例如:录取到基础医学院的研究生,转入单位为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录取到校内各附属医院的同学们,需转入到相应党委(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委员会、中共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南海医院委员会),例如,录取到南方医院的研究生,转入单位为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委员会;
录取到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即非上述培养单位)的同学们,需转入中共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②省外(现组织关系在其他省市区):
广东省外转入的,需开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统一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接收单位写“南方医科大学党委”。
2、攻读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入个人档案,不能按时提交档案者按定向培养办理;
3、户口迁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外新生可自己选择是否调入户口,省内新生一律不能转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户口转入手续截止时间为9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由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勿太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因特殊情况而使户口迁移证过期,需另行处理;
4、攻读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调入档案、供给关系和行政关系等手续,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且不享受助学金;
5、调档函请考生下载电子版后彩印上交现档案管理部门按程序调出,档案转入我校时间为7月05-9月10日,其他时间不受理档案接转,否则遗失破损后果自负。
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刘远贵老师(收),电话020-61648377,邮编510515。
三、新生助学贷款须知
1.为简化办理助学贷款的手续,有需要的新生在新学期开始前自行到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具体手续按当地要求办理。
2.需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新生,开学时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新生助学贷款办理申请表.docx,研究生阶段暂无专项经费支持。
南方医科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政审表.pdf(盖章:院系/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户口所在地(街道)管理部门均有效)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pdf(盖章:院系/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户口所在地(街道)管理部门均有效)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