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招生名额:拟招收7名,其中公开招考4名,硕博连读3名。每位导师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二、复试分数线:
1.公开招考专业:英语成绩≥50分,业务课1成绩≥60分,业务课2成绩≥60分,总分≥210分。
2.硕博连读考生:英语成绩≥55分。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5月20日(周四)14:00-18:00
2.复试方式: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平台,采取双机位进行视频面试。具体要求参见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请考生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主机位会议号和辅机位会议号另行通知。
四、复试流程
1.复试顺序于考前随机确定。
2.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环节包括PPT形式自我介绍(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重点陈述科研和学习情况、论文发表、科研奖励等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和综合知识问答、以及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查。在陈述过程中,不得涉及本人毕业学校,硕士生导师以及拟报考导师等信息。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前考生须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6011,进行在线心理普查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遇系统登录或测试问题,请在工作日致电58559439转815,联系人:何老师。
五、计分原则
1.复试成绩(以100分计)=所有评委评分总和/评委数
2.总成绩:
公开招考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硕博连读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六、录取原则
1.政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按照招生名额,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体检表下载地址:http://yjs.shou.edu.cn/down.aspx?info_lb=629&flag=98
七、其他
未尽事宜,以《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为准。博士招生复试期间,对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水科院:电话:010-68673926 邮件:zhaopf@cafs.ac.cn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