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

2007-08-28 12:27:17  兰州大学    
  • 研究生院是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解决国家重大科技问题的重要基地,代表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水平,在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经教育部批准,目前我国共有56所大学设置研究生院。这些研究生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占全国招生总数的50%以上,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占全国招生总数的70%以上;科研经费总和占全国高校的60%以上;国家重点学科占全国的75.2%;被“三大索引系统”收录的科技论文数占全国高校的73.8%;优秀博士论文数占全国高校的68%。

        2000年6月,教育部批准兰州大学等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2004年5月,教育部批准兰州大学正式建立研究生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地点:办公楼三层、五层

     

     

    处室名称及房间
    岗位职责
    电话与信箱
    培党
      

      

    养究
      

      

      

    处部
    教学管理科
    531

      1、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
      2、组织研究生公共课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估及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过关考试工作。
      3、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过程管理。
      4、审核研究生专业课课表,统计教学工作量,分解研究生教学津贴。
      5、研究生成绩管理。
      6、外单位研究生选课管理。
      7、研究生上课用教室资源管理。
      8、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资格审查、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考核与分流。
      9、吸引优秀生源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及硕博连读、直博生奖学金的发放。
      10、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宣传、申报与实施。
      1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宣传、申报与实施。
      12、完成研究生院、培养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研究生教育
    管理科
     

    532

      1.研究生迎新、入学教育及毕业生教育管理;
      2.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3.研究生毕业证书管理和发放;
      4.研究生自费出国留学管理;
      5.各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表彰;
      6.研究生奖励和处分管理;
      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
      8.研究生助教、博士生助研津贴、图书馆助管审核工作;
      9.研究生电子注册和毕业生电子图片信息采集工作;
      10.研究生证办理和火车票优惠卡充值;
      11.研究生学籍和奖惩文件、毕业证书发放名册等的立卷归档;
      12.完成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8912265
    ygb@lzu.edu.cn





    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


    338-B
       1、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制定我校分学科、专业的招生方案;
      3、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并按时、完整、准确地上传招生网站;
      4、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5、组织命题、考试、评卷、体检和录取工作;
      6、组织对入学新生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7、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8、接收考生的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
      9、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科学研究工作;
      10、组织招生工作人员培训;
      11、完成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科

    338-A
      一、研究生院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及年度财务预、决算;
      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
      1、执行教育部及甘肃省人事厅关于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2、审核毕业研究生就业资格;
      3、签订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4、编制、核对、上报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
      5、进行研究生就业市场的开拓,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安排校园招聘会;
      6、按期统计毕业研究生就业情况并报主管部门;
      三、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
      1、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档案的接收、整理、编目、造册、入柜等工作;
      2、研究生奖惩材料、各类学籍文件、各类职称评定表、文凭、研究生入党等材料的归档;
      3、出具出国、职称评审、资格考试等与研究生个人档案相关的证明材料;
      4、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籍表、成绩表、体检表、报到证、学位答辩材料、学位授予决定归档;
      5、寄发毕业研究生档案;
      6、有关研究生档案的查询、接待工作;
      四、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审核及发放;
      五、研究生助研津贴的审核及发放;
      六、分配研究生业务费;
      七、固定资产管理;
      八、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办公设备的维修;
      九、负责研究生院印章、介绍信管理,各类文件的登记、收转、归档,各类杂志、报纸的订阅分发;
      十、完成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科建设科

    341-B
      1、探索学科规律,研究我校学科发展状况,完善学科建设管理制度,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
      2、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3、组织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审核及备案工作
      4、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二级学科点申请招生的审核工作
      5、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工作
      6、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要求,组织开展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工作
      7、组织开展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遴选、兼职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遴选与聘任以及引进人才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聘任工作
      8、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
      9、组织开展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
      10、根据人事部要求,组织开展博士后流动站申报工作
      11、根据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组织开展博士后流动站评估工作
      12、办理博士后进站、出站申请,开展博士后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13、组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14、完成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位管理科

    341-A
      1. 依照国家有关学位授予的政策与规定,研究我校学位发展的具体情况,负责制订我校学位授予的相关管理政策与措施。
      2.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分委员会换届、委员调整工作;办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有关决议、事项;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召开及日常工作。
      3.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组织全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审查、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工作;组织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典礼、负责学位证书的管理与发放、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与立卷归档。
      4.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建立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协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工作;组织新增专业学位和新增领域的申报工作。
      5.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工作。
      6.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负责同等学力人员考试成绩的管理、组织同等学力人员全国外语统考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7.西北三省区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站日常管理工作。
      8.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与研究生院网站的维护。
      9.完成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04年兰州大学研究生院教职工合影

    2002年兰州大学部分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

    研究生院是我校研究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就业、思想政治和学科建设工作,下设培养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位与学科建设处、综合管理处,目前在编工作人员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