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初试、复试考核,确定我院2018年全日制税务硕士(MT)拟录取名单如下(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4月3日至4月16日,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处或纪检办公室反映,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0592-2578126(研究生处)
0592-2578082(纪检办公室),邮箱:jw@xnai.edu.cn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初试、复试考核,确定我院2018年全日制税务硕士(MT)拟录取名单如下(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4月3日至4月16日,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处或纪检办公室反映,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