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3年在职MPAcc研究生复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并监督整个过程。
2.成立由研究生指导老师参加的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各项复试考核。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联考成绩须满足总分不低于143分(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不予录取。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人事出具的工龄和职务证明(需证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填写《考生承诺书》,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1.时事政治
方式:面试。
方式:面试。
2.专业知识
方式:面试,现场抽题即时作答。
方式:面试,现场抽题即时作答。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
报到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
复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下午14:30-17:30
复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请考生提前30分钟进场进行复试分组抽签。
六、录取安排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2.资格审查、专业综合面试和复试综合成绩均合格才能录取。
3.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
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4.复试结束后,具体录取情况另行通知。
七、其他
联系方式:李老师 0592-2578128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邮编:361005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3级在职MPAcc研究生复试名单 | ||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1 | 131253804030023 | 纪宝胜 |
2 | 131253804030001 | 赖荣 |
3 | 131253804030002 | 崔晓峰 |
4 | 131253804030004 | 涂洪标 |
5 | 131253804030013 | 廖南英 |
6 | 131253804030022 | 梁治敏 |
7 | 131253804030016 | 周玲 |
8 | 131253804030006 | 吴有斌 |
9 | 131253804030021 | 施道雄 |
10 | 131253804030015 | 王幸福 |
11 | 131253804030014 | 方宇亮 |
12 | 131253804030008 | 洪晓新 |
13 | 131253804030019 | 童志金 |
14 | 131253804030005 | 张华 |
15 | 131253804030007 | 方崇品 |
16 | 131253804030011 | 许永源 |
17 | 131253804030018 | 蔡卡丽 |
18 | 131253804030012 | 张伟成 |
19 | 131253804030010 | 黄晓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