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
(三)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四)坚持校企联合选拔、共同培养的原则,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的实施。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本校复试各项工作。
(二)各领域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领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成立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三)复试小组组织实施考生的综合面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笔试等具体复试工作。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巡视、复议和保密检查工作。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收专业 |
招生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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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士兵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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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4 车辆工程 |
招收车辆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力学等专业 |
89 |
1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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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7 电气工程 |
招收电气工程、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 |
88 |
1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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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分数线
我校复试分数线按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A类线执行.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各类别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5左右。
五、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各招生领域负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称研招办)进行复查。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提供此表)。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者须携带成绩单或证书。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各类证书等材料。
7、准考证。
8、考生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即政审表。
9、“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一份。
10、近期自行往至少二级甲等医院体检,提交报告1份(体检项目详见附件2)。
(三)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
六、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一)综合面试在对考生德智体、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满分100分。
1、综合面试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须有联合培养的企业导师参加;
③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④同一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综合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⑴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领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计算机使用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⑵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
⑶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参加综合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二)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两门,以笔试方式进行。车辆工程领域加试汽车构造(903)和汽车理论(904),电气工程领域加试模拟电子技术(803)和数字电子技术(804),加试科目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100分。任何一门课程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录取
(一)根据总成绩分数高低,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和类别分别排名,依次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和候补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二)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经招生领域审核推荐,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
(三)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复试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记录表》,且附有复试内容及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所有其他复试材料包括同等学力笔试加试等保存备案。
(五)各领域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报送研招办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八、调剂
(一)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
(二)调剂考生的拟调剂专业必须是我校生源不足的专业,且优先校内调剂。
(三)调剂考生报考专业须与调剂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初试业务课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初试业务课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方法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五)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进行调剂,并由研招办审核合格后发送复试通知。
九、监督与复议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领域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经得起后续的检查。要严肃复试现场,避免迟到、随意接打电话等影响复试工作。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接受投诉、申诉及调查复议。联系邮箱:jwjs@xmut.edu.cn,电话0592-6291117。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