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是我国MPA专业硕士学位的发起、论证以及最早进行MPA教育自主试验的高校之一。MPA教育目标是为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为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的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与技术的专业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优势,我校MPA的主要培养方向为:(1)公共政策分析(包括一般政策分析和部门政策分析);(2)政府改革与治理;(3)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4)税务管理;(5)市政与公共事业管理。具体培养方案可到公共事务学院网站http://spa.xmu.edu.cn查询。
专业学位代码:125200;计划招生人数为100人。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完成。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一并提交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全国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2门。
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复试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综合知识。
政治理论参考书目:《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复试考试形式及时间:形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待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确定。
四、上课形式及地点
MPA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MPA教指委若有公布新的培养方案,以最新公布的培养方案为准)根据生源背景和学习方式及其他情况的不同,修业年限为2-4年,实行弹性学制,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课程学习采半脱产(两学年,每学期到校学习1个半月)和不脱产(利用平时晚上和周末)两种方式。课程学习结束(修满所要求学分)后,进入MPA学位论文写作(一般在1年之内完成)。
上课地点在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厦大成智楼)
五、收费标准、缴费方式及学制
学费(培养费)总计4.2万元/全程。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分三年缴清,缴费标准1.4万元/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六、报名、考试和招生录取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1.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 具体时间安排
(1) 6月中旬公布厦门大学201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详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zsnet.xmu.edu.cn);
(2)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3)7月12日—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含照相、确认等手续)。
(4)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5)考生于10月27日参加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七、所在院系联系方式
1、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2、招生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0592-2186478
3、电子邮箱:xmumpa@xmu.edu.cn
4、传真:0592-2183191
5、地址:厦门大学成智楼
6、网址:http://spa.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