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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2010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 /2009-10-07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生源结构,厦门大学法学院 2010 年拟接收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

2 .申请人必须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 211 工程 ”、“ 985 工程 ”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 “ 基地班 ” )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 .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等);

4 、本科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5 、成绩要求:本科期间的必修课、限选课及公选课全部合格,无重修经历;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6 、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情事,未受过任何处分;

7 、外语水平要求: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

8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免试推荐招生名额

免试推荐招生人数 不超过 60 名。

三、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1 、《厦门大学 2010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招生办网页进行网上报名后由系统生成并请下载打印);

2 、两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区下载);

3 、本科正式成绩单 1 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有关英语水平考试的证书或具有效力的成绩证明的复印件;

5 、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6 、用 A4 纸打印好的申请人个人陈述一份;陈述书用大约 2000 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爱好特长、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法学领域和我国法律界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毕业后的预期就业目标等。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随时取消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四、申请和招收程序

( 一 ) 申请

申请者请 访问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查阅当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厦门大学申请和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说明等相关文件,并 于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20 日间 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 http://zsb.xmu.edu.cn )硕博招生专栏《厦门大学 2010 年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者必须确保网上申报各项信息的真实有效)。

于 9 月 20 日 之 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送(或邮寄)到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法学院 C 楼 202 室),邮编 361005 。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 二)复试

申请人的信息及申请材料经学校招生办初审和法学院复审后,我院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 考试时间为 9 月 10 - 27 日左右。 复试分为 笔试和面试 两部分 。

1 、笔试的主要内容:

第一,论文写作(占 40% )

请考生在 60 分钟内,就一些有关社会关注的(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热点话题或现象写一篇约 2000 字的论文,要求结构合理、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思维清晰、文字表达流畅,以此考查考生的阅读知识面、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重在考察考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英语(占 20% )

内容包括阅读理解和写作,重在考察考生的英文词汇量、阅读能力、理解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考试时间 60 分钟。

2 、面试的主要内容(占 40% )

重在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英文听力及口头表达能力。

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请携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有关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并于报到时呈交我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

(三)拟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于 9 月下旬将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招生办。经厦门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将于 9 月底或 10 月初以快件形式寄发拟录取通知书。

(四)提交报名表

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还须持我校寄发的拟录取通知书,到所在院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录取。

(五)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收到我校拟录取通知书的推免生须于 2009 年 10 月 31 日前登录教育部指定的网站( www.chsi.com.cn 或 www.chsi.edu.cn ) 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并于 11 月 1 0 日 — 14 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学费和奖学金

法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1.1 万元 / 年,全程 3.3 万元。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住宿及其费用等其它相关信息敬请参阅《厦门大学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特别提示:法律硕士研究生不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文件规定的奖、助学金范围,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将按学校的另行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法律硕士中心

电话: 0592-2186991 传真: 0592-2186154

网址 : http://law.xmu.edu.cn/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0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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