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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接收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在职)调剂生的通知

厦门大学 /2014-04-13

 各位考生:

凡参加2014年经济类学术型研究生考生或参加2014年经济类联考的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欢迎申请调剂到我院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在职)。
 
一、调剂资格
1、原报考经济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现要调剂到我院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在职)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11年7月之前取得的本科毕业证书。(2)考试成绩不低于我校经济类学术型硕士的分数线,英语、政治为55分,专业课一、二为90分,总分380分。(3)考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不低于经济类专业学术型硕士和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所对应的国家分数线。
2、原报考校外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的考生现要调剂到我院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在职)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11年7月之前取得的本科毕业证书。(2)考试成绩不低于我校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的分数线:英语、政治为55分,专业课一、二为90分,总分380分;和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所对应的国家分数线。
3、原报考校外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在职)的考生现要调剂到我院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在职)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11年7月之前取得的本科毕业证书。(2)考试成绩需同时达到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所对应的国家分数线和我校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在职)的分数线,英语、政治为50分,专业课一、二为75分,总分340分。
二、招生说明
1、我院今年招收的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其学习形式为在职,上课地点在厦门大学。如果被录取,考生不享受我校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而设立的奖学金,考生的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我校不为经济类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安排住宿。
2、我院经济类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见招生办公告。
调剂申请表及承诺书在附件中下载http://se.xmu.edu.cn/pm/NewsPage.asp?id=453&type=85,申请者填好表格后于2014年3月26日之前签字传真到:0592-2186340,并将表格的电子版发到邮箱:xmujjjx@xmu.edu.cn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592-2182393
 
请关注经济学院专业硕士网站:http://se.xmu.edu.cn/pm/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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