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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厦门大学 /2014-04-13

 新闻传播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将对考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的评价作为复试选拔的重要内容。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振祥

副组长:林盛铨

组员:林升栋、庄鸿明、李展

三、学校基本分数要求和院系复试分数线

1、我校博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已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详见下表(不含“申请-考核制”六个试点学科):

 学科门类

外语

业务课 1

业务课 2

总分

文科

60

60

60

200

理科

40

35

50

160

少民骨干(文科)

60

60

60

200

少民骨干(理科)

40

35

50

160

教育博士

60

60

60

200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文科)

45

60

55

190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理科)

40

35

50

150

注:“少民骨干”全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2、我院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上线人数

备注

新闻学

60

60

60

211

8

广告学

60

60

60

216

6

传播学

60

60

60

233

4

少数民族骨干

60

60

60

226

2

 

四、复试工作

1、请考生于5月3日下午14:30-17:30到新闻楼402做复试资格审查,需带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身份证原件。

2、复试内容:

专业名称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60%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备注

新闻传播学

60%

①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评价,10%

 

 

 

②专业考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60%

③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30%

 

3、复试时间:2012年5月4日(周六)上午8:30,请8:00提前集中开会

4、地点:新闻楼309

五、调剂原则

暂无调剂名额

六、奖学金确定原则

1. 我校从 2010 级起调整了博士奖学金的等级并提高了奖学金的金额。具体为:特等奖学金 3.2 万元 / 年,全程 9.6 万元(不滚动);一等奖学金 3.2 万元 / 年;二等奖学金 2.5 万元 / 年。各等级奖学金比例为:特等奖学金 10% ,一等奖学金 20% ,二等奖学金 70% ( 奖学金比例按享受奖学金的博士生人数计算)。

2. 奖学金等级的确定:各院系原则上按各专业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奖学金等级。

3. 被录取为定向类别和委培类别的考生(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不享受奖学金。

七、录取原则

1. 各院招生领导小组应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科研能力及已获得的学术成果,按各院系安排的分专业计划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 60 分以下 );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60 分以下 );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3. 为推行我校博士招考改革,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 2013 年继续实行不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策(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等除外)。在职考生如以社会考生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根据我校寄发的预录取通知,在 6 月 10 日 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全日制学习,我校方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名单和正式录取名单的确定

各院系在完成复试工作后,应根据考生的最终形成的专业总成绩、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安排的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组的意见,召开学院或研究生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前期已完成复试工作的院系请于 4 月 28 日 之前将拟录取的名单报送至校招生办,经招办审核后即在所在学院网上公示;将开始复试工作的院系请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于 5 月 12日之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经招办审核后即在学院网上公示。

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福建省高招办和教育部录检审核通过后形成正式录取名单。

学校将在教育部录检通过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间约在 6 月底 7 月初。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 厦门大学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我校 2013 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 0592 — 2186219 。

2. 实行校院两级巡视监察制度。学校相关单位组成若干巡视监察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进入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方式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的开展情况。各院巡视监察组长由学院或研究院分管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具体负责本院博士复试巡视监察工作。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复议制度,确保信访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信访问题,由相关单位的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 实行回避制度。凡亲属报考本单位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和当年度的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十、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复试名单

专业      报考号       姓名

新闻:

          

1038402000

杜广中

1038401707

孙钰

1038401683

何白

1038400671

郎朗

1038401687

何英

1038401342

李俊

1038401761

刘毅

1038402181

李啸

 

广告:

1038401935

方菲

1038400465

黄辉

1038401815

罗志超

1038401915

赵辉

1038401337

刘许升

1038400523

符冰

 

传播:

     

1038400381

刘婷

1038400301

徐思凡

1038400616

郑天

1038400497

齐发鹏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038401848

赖小平

1038400879

徐增展

 

 

新闻传播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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