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名单及授权专业学位类别,我校申报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成功获批。我校成为本次获批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省内3所新建本科院校之一。
在本次申报工作中,我校紧紧抓住国家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这一难得机遇,从7月下旬开始,新华都商学院、管理学系、经济系等单位通力合作,起草申报材料,并会同福建新华都集团、福建海西青年创业基金会等单位积极开展咨询论证工作。9月8日,经由福建省教育厅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论证和实地抽查,我校获得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的推荐资格。9月27日,杨斌校长亲自带队,陈建平副校长、福建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先生等人专程奔赴北京,参加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答辩。
获得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是我校近十年本科办学的历史性突破,对我校实践“按发展需要培养人”的发展战略有着重要意义,为我校建设“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的多科性应用教学型大学”提供了更高、更大的平台。
按照国务院《关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试点单位可从今年10月起开展相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近期,学校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对有关工作做进一步部署,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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