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的通知》(闽教助[2013]10号)精神,我校共有国家奖学金名额36名(研究生1名,本科32名,专科3名)。评审办法为各系(院)综合候选学生情况,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等额评审。
一、评审条件:
参评对象为2010-2012级所有在校学生,2013级新生(含2013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不参评;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讲文明礼貌,无有悖于《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行为、无受任何通报批评以及纪律处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优秀,曾获得校一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良好或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能测试标准;
5、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综合素质高。
7、在符合2012-201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2名和无不及格科目的基础上,智育成绩排名必须在同年级同专业的10%以内,或者智育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30%之间,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8、曾获校以上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9、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
10、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校内各类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创新奖学金、校自强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11、国家奖学金侧重评选品学兼优、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综合测评列前者优先。
二、初审结果:
经各系(院)学生工作组初审产生了我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同学36名,其中男生8人,女生28人。具体名单如下:
(一) 研究生(1人,1男)
张建敏 (男)(新华都商学院2012级工商管理)
(二)本科:(32人,7男25女)
1、中文系:邹华丽(10汉语言文学师范)、吴思贤(10广告学)
2、外语系:丁婷婷(10英语师范)、黄棠棠(11日语)
3、数学系:陈伟华(10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4、电子系:陈露露(10电子信息工程)、戴静莉(10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王日德(男)(11物理学师范)
5、计算机系:刘铭杜(男)(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郑荣荣(11通信工程)、伍美玲(12嵌入式应用)
6、旅游系:肖婷婷(10旅游管理)
7、管理系:黄丹妮(10电子商务)、高连木(男)(10会计学)
8、服装学院:李 滢(10艺术设计时尚传媒)
9、美术学院:陈芸虹(10装潢艺术设计)、李奇欣(男)(11环境艺术设计)
10、地理系:李晓歌(10地理信息系统)、郭淑玲(11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11、化工系:李 静(11级应用化学)
12、历史系:陈美坊(10历史学信息系统)
13、法律系:鄢寒瑾(11政治学与行政学)、袁 媛(11法学)
14、经济系:沈梦漪(10保险)、张 怡(11财政学)
15、音乐学院:吴如琳(11音乐学)
16、海峡学院:陈 钊(男)(10金融学)、许松峰(男)(10工商管理)、刘嘉宁(11金融学)
17、新华都商学院:李巧巧(12金融学)
18、爱恩国际学院:孔德聪(男)(11中美会计学)
19、交通学院:朱艺丹(10交通工程)
(三)专科(3人,3女)
1、爱恩学院:刘丹阳(11金融与保险)
2、软件学院:吴君玲(11网络系统管理)、邓岚芳(11图形图像制作)
现对初审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为
闽江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