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规定,按照《集美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研究生【2014】6号)的规定,政法学院经过严格的复试,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拟录取以下2名考生。现对以下2名考生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欢迎师生员工来电、来函、来访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期:4月9日—4月22日。
监督部门:集美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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