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和《集美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督查小组,以及应用经济学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根据招生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为120%。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应用经济学专业并达到国家公布的分数线的考生。同时接受经济类本科专业毕业并报考经济类硕士研究生专业的调剂考生,根据初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经审核同意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证明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在校证明原件;
2.准考证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皆复印),复印件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4.考生情况调查表原件(应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此表下载见附件);
5.往届的调剂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证件需提交的复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签名。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安排体检。
五、复试主要方式及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其中,专业课测试科目为:01和04方向:《产业经济学教程与案例》、02方向:《公共财政学》、03方向《货币银行学》、05方向《国际经济学(微观部分)》。
2.复试方式分笔试、面试两种形式。专业课测试、外语听力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评小组由5位老师组成,每生随机抽取3个问题进行回答,成绩由参加面试的5位老师评分,以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10分、英语口语测试5分,专业课测试50分,综合素质测试35分。
4.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六、调剂复试
1.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及时决定是否同意考生参加复试。
2.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3.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并按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七、复试时间安排
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将在学院主页公布(http:∥cjc.jmu.edu.cn),同时将会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觉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由学院和研究生处协商解决。
2.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期间,学院将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工作人员的现场巡视和全面监督。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 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个人,学院将上报学校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配合研究生处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等有关信息,以便于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
5.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