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 复试组织
文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教师组,统一负责复试工作。具体名单另报。
二、 复试程序
1、在国家统一分数线划定之后,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在研究生处统一领导下,划定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通知参加复试。
2、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既定时间与地点进行复试。
3、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
三、复试方式
1、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2、专业课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古代文学专业方向考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方向考叶绪民主编《比较文学理论与实践》。统一出题,卷面按100分计。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学生的思维能力、研究素质,以及对专业的认识,以后求学的打算等等。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可测试适量专业英语。提前拟定题目,考生在抽取面试序号之后,按顺序抽取一份面试题目,10分钟准备后,口头答题。教师可根据情况,随机加试1-2个题目。面试时,教师各自独立给分,计分时取平均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共100分,其中:
1、外语听力和口语 15﹪
2、专业课测试 60﹪
3、综合素质测试 25﹪
最终成绩 (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文学院
200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