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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博士考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10-08

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录取以下83名考生为华侨大学2019级博士研究生。现将2019年博士考生拟录取信息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0日~5月31日(名单见附件)。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联系部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04室

邮政编码:362021

电话:0595-22692540

传真:0595-22690922

邮箱:hdyzb@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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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若考生拟录取信息(姓名,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单位等)有误,请于5月31日前反馈至研招办(hdyzb@hqu.edu.cn,0595-22692540),逾期未反馈的,默认无误。

若考生打算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请务必于5月31日前,将本人签字确认的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拍照)发送到hdyzb@hqu.edu.cn,纸质材料EMS邮寄到华侨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595-22692540;逾期不再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6月1日前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hdyzb@hqu.edu.cn。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的考生(不含本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6月7日前将《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及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研招办或提供相应的说明(若邮寄的,请选择邮政EMS方式),否则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将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时间可延长至7月30日)。
(2)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

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有编制)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和离职文件(须有红头和公文号);无编制的学生应提供由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和档案保管单位开具的档案保管(寄存)证明。

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指企业等):

①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一定要说明档案在单位保管+已从该单位离职);若档案挂靠于其他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保管(寄存)证明和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②工作在单位,但单位不保管档案,档案在人才中心的学生请提供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和人才中心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

(3)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档案保管(寄存)证明和本人签字确认的关于无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必须于6月7日前将《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及《定向就业合同书》(一式三份,以报考时填写的定向单位为准)交至研招办(若邮寄的,请选择邮政EMS方式),否则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定向就业合同书》《调档函》下载地址(点击查看

5.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预计6月中旬左右发放,邮寄地址以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请考生于5月31日前登录网报系统确认(更改)邮寄地址(含邮编,联系方式),若需自取入学材料的考生,请直接将通讯地址修改为“泉州校区自取”或“厦门校区自取”,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6.华侨大学2019级博士新生QQ群:14702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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