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陈竹林2011-01-17
据华侨大学网站消息,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于1月14日公布。根据办法,“华商研究生助学金”分为两个等级,每年各资助100名,其中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000元。资助额度每年50万元,连续10年,共500万元,定于每年12月评审。
对于申请者的资格,办法规定,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对于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承担一定的学生工作以及积极参与学术研究的学生将优先考虑,并向少数民族困难学生、下岗职工子女,受灾地区学生以及家庭遭受重大意外或疾病的学生倾斜。
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由该校董事、中国华商金融控股集团董事庄永兴先生于校庆期间捐资500万元人民币设立,旨在激励华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据悉,华侨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施“阳光成长计划”,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补充的“一揽子”助学体系。同时积极拓宽资助渠道,在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人士的支持下设立了“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诺奇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基金”、数学学院校友“爱心帮困助学基金”等。此次“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的设立,加大了对研究生的资助力度,使资助体系覆盖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