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条件
凡外校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为 2000年以前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 高校,经申报和审批,可作为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对象。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 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3、申请人具有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 本科正式成绩单 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 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附大学英语八级考试成绩证明 复印件 1份;
6、 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 1份。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推荐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参加复试者请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程序
1、本地外校推免生应于 10月9日 前将上述申请材料送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外地推免生须以特快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于 10月9日 前寄到 ),超过 10月9日 收到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我校研招办和有关学院于 10月10日 前对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评议,研究确定复试名单 ,并由相关学院电话、传真或者 Email方式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复试时间: 10月12日 -15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复试内容 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程序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4、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 复试期间 须到学校规定的医院参加体验,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执行。
四、录取
1、各学院应于 10月16日 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名单报校研招办,由我校研招办审核汇总拟接收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7天。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向申请者开具《福州大学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
2、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校外考生通过我校复试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 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拟接收录取的 推免生应于 11 月 20 日 前将填写完整并盖好省级招办公章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没有《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拟接收的推免生全部列入我校国家计划内招生计划,均是公费培养。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 、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 1 )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
( 2 )体检政审不合格。
( 3 )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 523号
邮政编码: 350002
查询网址: 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 0591-83739090
传真号码: 0591-87893404
单位代码: 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