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4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的分配工作,请各学院根据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的精神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填好下列表格,于3月20日前报研招办。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 2014年硕士招生计划有关数据回执 ------------
学院名称(公章): 填表人: 院长(审核签名): 填表时间:
硕士点数 |
高职称人数 |
在研项目数 |
在研项目总经费(万元) |
近三年年均新立项科研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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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本院的培养条件及保证培养质量考虑,本学院较为合适的分专业及全院招生建议数如下:
类型 |
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数 |
学 术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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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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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高职称人数:指全院在职教学、科研系列高职称人数。
②在研项目数:指全院承担省厅级以上科技项目数。
③近三年年均新立项科研经费:指11、12、13三年全院平均新立项到校科研经费(不含横向,扣除基建费)。
④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