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硕士点成立复试小组。
三、我院根据学校复试基本要求以及下达的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2。
四、学院在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从校内外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生源进行复试。
五、复试考生的资格复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学院办公室报到。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注: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等内容。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3小时;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口试的方式进行;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采用口试加笔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笔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6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24分(其中专业外语10分,外语听力10分,外语口语4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录取。
3、复试完毕后,我院将及时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及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分专业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七、体格检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精神执行。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
5、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九、录取办法
学院分专业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序情况及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年3月27日
附: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电话0591-22865827 传真0591-22865827
申诉电话:0591-22865826
2014年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学术型)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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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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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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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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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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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
40
|
6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15
|
44
|
66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315
|
44
|
6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315
|
44
|
66
|
思想政治教育
|
345
|
44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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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分数线(学术型)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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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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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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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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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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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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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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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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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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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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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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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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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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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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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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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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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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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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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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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不接收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