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请各位导师根据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填写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2013年度招收计划表(见附件),并于2013年3月22前报送学院研究生招生办(fjfyt@fzu.edu.cn)和相关学位点。
备注:1、光催化研究所的导师由苏文悦老师汇总后报送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2、教育部食品安全分析与检测重点实验室的导师由邱彬老师汇总后报送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2013年度招收计划表
导师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称、联系电话及邮箱、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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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作为负责人的在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起止年月、经费及下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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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生的专业和人数 |
第一专业及人数:
其他专业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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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收专业型硕士生的专业和人数 |
第一专业及人数:
其他专业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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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2013年度的招生指标分配原则
2013年度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学术型硕士生招生指标可能会比往年减少,但学院导师人数明显增加,本年度的招生指标分配会更加紧张,因此,将不安排非化学化工学院导师(包括院外和校外导师)的招生指标。
2013年度的招生指标分配原则上按照2012年度的方案实施,待学校正式下达指标后,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予以调整,但基本按照如下原则执行:
1.学术型硕士生的招收指标分配
(1)新增和候补硕士生导师每年只能在一个硕士点招收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直到指导的第一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未出现学位论文送审不合格或论文查重率超过30%问题为止,才能增列为第二个二级学科学位点导师并放宽招生指标限制。尚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硕士生导师不允许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此条款为学校规定)。
(2)经审核合格的非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若有作为负责人在研的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基金面上项目,973、863、重大研究计划和科技支撑类项目课题组长等)或在研的经费≥150万重大横向项目,允许招收3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若有作为负责人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或经费≥80万的横向项目、或经费≥10万的省部级项目,允许招收2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若有作为负责人在研的省自然科学面上基金、或3万≤经费<10万的各类纵向项目(不含学校启动经费)、或5万≤经费<10万的横向项目,只允许招收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对于没有主持在研科研项目,或在研项目的经费数较低(纵向<3万,横向< 5万)的经审核合格的学术型硕士生导师,2年内安排一名招生指标(从2012年开始计算)。
(4)对每位非博导的硕士生导师,每届只能在2个二级学科学位点招生;对博士生导师,招生点可放宽的三个二级学科学位点(此条款为学校规定)。
2.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的招收指标分配暂按学校规定执行:
(1)每个经审核合格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一般每届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人。每位导师每届招生的范围不得超过1个专业学位点(工程硕士不得超过1个领域)。
(2)候补和新增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1名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新增硕导在完成指导第一个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未出现学位论文送审不合格论文查重率超过30%现象的,才能突破每年招收1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限制。处于在读研究生阶段的硕士生导师不得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