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文件以及《福州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破格复试试行办法》(福大研 [2005]10 号文)、《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破格复试试行办法》(福大研 [2005]72 号文)和《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精神和校年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策划、部署本学院 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2 、调剂工作: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生源余缺情况,及时开展校内外考生的调剂工作,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调剂要求如下:( 1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国家 A 类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5 )调剂的考生其本科就读学校或者报考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MBA 、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3 、复试工作:( 1 )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 2 )确定并公布复试方案;( 3 )研究确定 破格复试名单;( 4 ) 通知复试考生;( 5 )资格审查:指定 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照招生条件要求,核查考生是否符合条件要求。要认真查验考生的 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的真伪(注:应届生核学生证原件,入学报到时补验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留存经考生本人签名和学院核查人审核签名的上述证件和证书的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同意其参加复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4 、信息核对:审查上报的复试考生情况表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中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件号码、学历码、学位码、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是否与报考库一致,并审查与考生相关证件复印件的一致性;特别注意核查教育部研招网所提供学历认证数据中无匹配人员的学历证书信息;考生来源码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检查学历码、学位码是否按要求填写。检查考生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和报名库出生日期是否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要慎重更改,并要提交考生的书面更正申请,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有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5 、初审拟录取名单要求:( 1 )报考资格符合要求;( 2) 拟录取调剂考生符合调剂要求;( 3 )初试成绩合格;( 4 ) 复试成绩合格;( 5 )、同等学力考生条件符合并加试科目成绩合格;( 6 )政审合格(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政审表由学院审核并留存);( 7 )体检结果合格(体检表由学院审核并留存);( 8 )核查拟录取专业代码、拟录取专业名称是否按标准填写,是否与复试时专业一致。
6 、确定拟录取名单:分专业并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明确录取类别。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考生需提供培养协议书。对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个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7 、督促提醒拟录取调剂考生及时在研招网接受待录取通知。
8 、上报材料:
( 1 )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情况表(表五);
( 2 )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名单(表六);
( 3 )福建省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破格复试名单;
( 4 ) 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调剂申请表、承诺书和学院汇总表(此项仅对调剂生);
( 5 )拟跨门类调剂录取的考生名单
( 6 )经考生本人签名和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并签名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注:应届生先核学生证,入学报到时补验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下列的材料: 1 )经考生本人签名和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并签名的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 2 )所在单位开具的达到本科毕业的书面证明和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6 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教务部门出具的);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 / 蓝色公章);) 4 )报考非外语专业的考生提供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复印件,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提供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 TEM4 )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 7 )复试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方案。
以上所报 材料和表格中的各项填报内容和审批意见要真实、完整、规范并符合有关文件要求, 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审批意见详实具体,排名须与原分数一致,核查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