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
二、复试基本要求
1、统考生和联考生
我校执行教育部的发布 “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A类线要求(详见附件)。部分专业上线考生数多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该专业的复试线由有关学院根据复试比例和不低于教育部A类线的要求自行确定。
2、单考生复试分数要求:
总 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50分) |
300 | 50 | 75 |
所在专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大文科管理类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1:1.2;理工、艺术类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1:1.3,具体比例由各学院自定。
四、复试录取办法按“福州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详见福大研〔2006〕 20号)和 “关于修改《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详见福大研 〔2007〕29号)的规定执行。
五、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法律硕士、破格生)及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应在5月8日前签订培养协议书(逾期不予处理)。
六、复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30元,由各学院在考生复试报到时收取,开具发票事宜由各学院自行与计财处协商解决。复试费主要用于与复试录取有关的开支。 七、复试录取阶段时间安排
4月13日:报破格复试名单和申请表、复试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发或邮复试通知书
4月17—23日 :复试、体检、政审、公示破格复试名单
4月24日:招生计划调整申请
4月25日:报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八、学校申诉电话
监审处:87893543,研招办:83739090
九、有关报表请从研究生院下载专区下载,报送的名单等材料以电子文档发送到:yuxj@fzu.edu.cn
十、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更华
成 员:林述温 王 坚 张玉辉
附件: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