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申请材料
1、本人写出的书面申请(需注明专业、学号,修读的课程名称),并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章。
2、提交一份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打印出的成绩表(加盖学院印章)。若课程成绩未录入管理系统,须提交一份课程成绩清单(加盖学院印章),并附上每门课程的成绩登记表(填写应规范,须有任课教师、学院分管领导签名)的复印件。
3、研究生培养费缴款发票复印件,经学院审查确已缴款,并经审核人签字。
二、办理成绩证明申请送交研究生院(筹)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每周一、三下午。
三、以上材料经研究生院(筹)培养与学籍管理岗位人员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具成绩证明。
四、领取证明时间:每周五下午。
研究生院(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