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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风采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1-05-14

何东平,男,中共党员,教授,硕士导师,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工会主席,漳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法治漳州研究中心主任、漳州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漳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福建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市纪委党风廉政监督员。

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育,讲授《刑法学》,主要研究刑事人权法学,出版专著1部,在《福建论坛》、《东南学术》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编2本教材;承担省、市级科研项目10余项。在2003年漳州师范学院首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中,荣获“教学十佳”称号;2006年7月,荣获漳州师范学院2003——200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2008年7月,荣获漳州师范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6年论文《论以德治国的法治思维》获漳州市第二届社科奖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08年论文《关于加强教育的法治化观念的思考》一文获福建省思想政治教育年会学生工作分会论文三等奖;2011年11月,论文《论基本人权保障和实现路径的若干重要问题》获漳州市第四届社科奖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6年荣获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近三年,承担课题多项,到帐经费100多万元。以法治漳州研究中心为平台,在漳州市的法治培训与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与成果转化、立法咨询与法治惠民、普法教育与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黄耀明,男,中共党员,职称教授,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入选福建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

    目前主要在学校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在《中国社会工作研究》《北京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两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多篇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网》全文转载;出版学术著作三部,主编《老年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版)、独著《社会工作本土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11月版)、合著《人口老龄化与机构养老模式研究》(吉林大学出版2012年元月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规划研究课题1项、国务院妇儿工委汶川大地震社会工作督导项目1项、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项,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4项,各类横向课题10余项。《人口老龄化与机构养老模式研究》获漳州市第五届社科成果一等奖;《失子之殇: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重建的本土化探索》一文获2013年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学术年会二等奖;多篇文章获省市奖项。主持省级教改课题1项,校级教改课题4项,获校教改成果二等奖2次。担任省内多家社工机构专业督导,长期从事青少年成长心理咨询与辅导。

讲授课程:《社会工作导论》《小组工作》(校级精品课程)《婚姻与家庭》《社会工作本土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

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老年学 闽台社会与文化

社会任职:福建省社会学会副会长,福建省民政厅社工专家,厦门市民政局特聘社工专家,厦门市湖里区柔性引进高级人才,漳州市老年学学会副会长,漳州市新四军研究副会长,漳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宣讲团成员,漳州致尚社工服务中心理事长。

 

 

 

蓝潮永,教授,男,1965年生,中共党员,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现为闽南师范大学纪委委员、法律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法管学院教授、漳州市知名律师。先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研究》、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立法研究》、主持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调查》、主持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中国土地法律制度述评》。 参编教材4部、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荣获“首届漳州市优秀律师”、校“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首届本科课堂教学一等奖等称号(奖项)。

 

 

 

王为民,教授,男,1966年生,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1994年7月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获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担任江西财经大学公共事业管理系主任、副院长,曾被评为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现为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主编的教材《公共组织财务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获得江西省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列入国家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主要讲授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领导科学、行政伦理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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