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方案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复试方案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维护考生利益。
2.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从学科方向导师组成员抽选7名导师,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复试方式、大纲和方法,并加强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复试相关工作
1.资格审查:
须在复试前一天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院的证明和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一张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③三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④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委培协议书》;⑤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注:所备注的材料务必携带齐全,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复试无法顺利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负。
地点: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二楼办公室。
2.复试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教师素养以及外语水平等进行测试。
3.复试内容
①专业知识考察:
声乐演唱一首(作品体裁可挑选中外艺术歌曲、中外歌剧选段、民族声乐作品,钢琴伴奏可以自带,或由面试单位统一安排);
器乐演奏一首(钢琴、管弦乐、民族器乐均可);
②综合素质考察:
复试小组导师提问
③教师素养考察:
学科课程试讲(十五分钟)
④英语口语测试:
自我介绍、问题提问
⑤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分)
4. 复试评分细则:
专业知识权重50%,综合素质权重20%,教师素养考察权重10%,三项总分计算:扣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除以评分教师数。英语口语测试权重20%,两位老师平均分。
复试总分由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教师素养考察、英语口语,四项成绩权重相加。
5. 复试相关说明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1日15:00(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
地点: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二楼习唱习奏厅
四、录取工作
通过严格把关,以资格审查合格、复试合格,并最终由研招办批示的录取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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