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25号)、《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师研〔2019〕24号,下称“《接收办法》”)和《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师研〔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校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下称“推免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公布的为准。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我校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各学院(部)(含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下同)可根据需要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要求。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复合型教育硕士计划”)、“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本硕一体化计划”)接收对象为我校取得当年相应计划推免生资格的考生。
“硕师计划”接收专业为小学教育;“复合型教育硕士计划”接收专业为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历史);“本硕一体化计划”接收的领域原则上与推免生本科专业相对应。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10月10日前,各学院(部)按照《接收办法》要求制订接收推免生年度工作方案,根据实际确定各专业接收名额和相关要求。
(二)10月12日至10月22日,各学院(部)根据推免生意愿情况,开展若干次复试工作,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含直博生、“硕师计划”“复合型教育硕士计划”和“本硕一体化计划”)。其中直博生拟接收前应提交2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职称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复试实施和工作要求,各学院(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各学院(部)应向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及时反馈信息。
(三)10月25日前,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院网页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需于10月3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镇大学城师大校区行政楼52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四)各学院(部)一般应为拟录取的推免生指定指导教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拟录取直博生的指导教师一般应为当年有招生资格且能带满一届培养对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五)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按学制年限收费,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直博生为每生30000元(全程,应在前三学年缴清)。
(二)奖助政策。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校接收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学校“优秀生源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8000元;“本硕一体化计划”可另外享受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奖学金,每人8000元;直博生可享受“宝琛创新奖学金”每人50000元。学校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fjnu.edu.cn/)。
(三)“硕师计划”和“复合型教育硕士计划”的经费保障、就业保障和履约规定等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各学院(部)联系方式见《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链接)。
咨询电话: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91-22867434。电子邮箱:yzb@fjnu.edu.cn。
监督电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91-22867115。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30日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