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办法 |
发布时间: 2009年9月26日 9:24:54 来源: 您是第 782 个阅读者 |
福建师范大学竭诚欢迎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 2009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 福建师范大学 2009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办法
⒈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 : ⒉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⒊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⒋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成绩合格且同意接收者。 ⒌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六级考试不低于 425 分(外语专业须通过专业英语全国八级考试),其他语种的要求与英语相当。毕业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申请手续 下载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 2009 年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加盖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 ( 或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 等材料寄送我校各有关学院→学院审核→ 三、注意事项 1 .推免生均须经所在省(市、区)级招办的审批,取得网报校验码,并在 2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 32 号文科楼三楼 福建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 :350007 , Eail:Lcf@fj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591-83465314 。 3 . 《申请表》( 点击下载) ,打印格式: A4 单面。 4. 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学院联系电话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