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2008年我校继续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学科领域、专业和招生计划
1.行政管理;2.立法与公共政策;3.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管理;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5.党务管理; 6.教育管理。招生人数80人。
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备注1”栏内注明报考领域、专业。
二、报考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报名方法:资格自审→网上报名→现场拍照与信息确认→提交报考材料(4项缺一不可)。
1.资格自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符合报考条件,则可参加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可随时浏览、修改);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并且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省考生应于
3.现场拍照与信息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本省考生于2008年7月18—21日由本人携带报名费240元、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到我校仓山校区文科楼办公楼二层(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田径场旁)现场拍照、缴交报名费与信息确认,办理报名手续(不能代报或函报);外省报考者可到所在省学位办指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拍照、缴交报名费与信息确认,办理报名手续。
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和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4.提交报考材料
在报名点现场拍照与信息确认后领取1份有照片的《资格审查表》(没有签字、盖章前本表可复印,反之,盖章后复印无效),然后回原单位准备报考材料,并按以下要求提交:
考生务必于
①在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意见的《资格审查表》(现场拍照与信息确认时领取的)一式2份(自己再另外留存1份备用);
政府部门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并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方为有效。非政府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工作证复印件1份;
③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者还应另提交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④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全部完成上述四项报名程序,报名方为有效,否则报名无效。
四、考试时间、地点
1.全国联考时间:2008年10月25-26日。2.地点:见准考证(详细地址可在考前2天上网查询)。
五、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安排在复试时举行;其余3门全国联考。
2.参考书目:
招生领域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所有领域 |
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购书事宜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购书通知”了解。 |
所有领域 |
英 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购书事宜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购书通知”了解。 |
六、复试及录取
达
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我校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并结合考生的有关成绩确定录取名单。与复
试、录取有关的事宜均会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不再另行通知(录取通知书除外),考生应不定期的通过互联网了解相关信息。
七、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阶段性集中授课,具体学习方式按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学习年限为2—4年。
八、其它
1.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代码:490100。
2. 考生被录取后,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在学期间科研成果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3.培养经费30000元(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
4.需了解招生有关事宜,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c.fjnu.edu.cn)中“学位管理”下载。
5.考生应不定期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了解招生最新信息。
福建师范大学
二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