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一、复试时间:
4月7日上午8:30-11:30到仓山校区学院办公楼5#203报到。
4月8日上午7:00 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相片及体检费到仓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
4月8日下午2:30 专业笔试,地点待定。
4月9日上午8:30参加面试,地点待定。
二、复试地点:见报到现场通知
三、参加复试人员: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四、复试内容:
(一)思想政治考核。
主要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时间为10-15分钟。
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50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40分)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综合测试(10分)
(三)各专业笔试参考书目级笔试时间
专业名称 |
参考书目 |
考试时间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有机化学》袁履冰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小时 |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
《有机化学》袁履冰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小时 |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有机化学》袁履冰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小时 |
(四)、其他事项
1、学院各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不超过1:1.2。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农村师资生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者(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单考生排名单列)。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3、体检时间为每周一上午7:00。
4、需要满足《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否则不予录取。
(五)一志愿复试名单
王经伟 姚梓竹
复试监督电话
校纪委:059122867115;
校研究生处:059183465314;
学院:0591-8340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