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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第一志愿硕士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 /2014-04-28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一、复试时间:

4月7日上午8:30-11:30到仓山校区学院办公楼5#203报到。

4月8日上午7:00 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相片及体检费到仓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

4月8日下午2:30 专业笔试,地点待定。

4月9日上午8:30参加面试,地点待定。

二、复试地点:见报到现场通知

三、参加复试人员: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四、复试内容:

(一)思想政治考核。

主要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时间为10-15分钟。

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50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40分)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综合测试(10分)

(三)各专业笔试参考书目级笔试时间

专业名称

参考书目

考试时间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有机化学》袁履冰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小时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有机化学》袁履冰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小时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有机化学》袁履冰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小时

(四)、其他事项

1、学院各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不超过1:1.2。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农村师资生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者(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单考生排名单列)。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3、体检时间为每周一上午7:00。

4、需要满足《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否则不予录取。

(五)一志愿复试名单

     王经伟   姚梓竹

 

复试监督电话

校纪委:059122867115;

校研究生处:059183465314;

学院:0591-834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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