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资格
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及招生计划,确定复试人数。招生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的基准比例为1:1.2,上限为1:2。
二、参加复试对象
1.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A区国家线要求的考生)。
2.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方式均以面试方式进行(同等学力需加试笔试科目)。
1、专业素质和能力(50%):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综合素质和能力(40%):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学习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的水平,按合格与不合格评定。
4、外语听说能力(10%)
5、体格检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考生可于4月11号上午7:30到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或4月12号上午8点到旗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注: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录取办法和类别
依照《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各专业按考生类别及总录取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录取成绩=初试(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注:初试权重占70%,复试权重占30%)
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1)一志愿考生:4月9日 15:00-17:00
(2)调剂考生:4月11日 15:00-17:00
报到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512
请考生带齐以下材料到我院报到,联系电话:0591-22868239
提交材料
1.往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政审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2.应届硕士生: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或加盖校级公章的在学证明)、《政审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同等学力生:二代身份证、专科学历证书(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证)原件,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生的还须提供5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政审表》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学历学籍审核。所有考生务必于复试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验证成功后,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可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验证失败,往届本(专)科毕业生请立即到该网提供的各地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立即与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确认学籍注册信息。所有考生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交给各学院。因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错过录取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个人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1000字以内)
6.调剂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调剂申请表》、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复试时间安排
(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A.思想政治教育:
一志愿:4月9日(星期三) 18:30 复试地点:人文楼518室,候考室519
调剂考生:4月11日(星期五) 18:30 复试地点:人文楼518室,候考室519
B.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一志愿:4月9日(星期三) 18:30 复试地点:人文楼513室,候考室512
调剂考生:4月11日(星期五) 18:30 复试地点:人文楼513室,候考室512
C.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一志愿:4月9日(星期三) 18:30 复试地点:人文楼514室,候考室515
调剂考生:4月11日(星期五) 18:30 复试地点:人文楼514室,候考室515
D. 学科教学(思政):
一志愿:4月11日(星期五) 14:30 复试地点:人文楼513室,候考室512
(2)思想政治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安排复试当日见公告 地点:人文楼517
六、录取
学院录取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报告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
1、5月10日前,凡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寄达学院分党委,否则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
2、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本院网站更新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91-22868239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3、复试办法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请全体考生复试往返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5、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591-22867434 (研究生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