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目前,教育部还在录取检查。待录取检查结束,我办将在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省外考生组织关系请转“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户口可转可不转,如要转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地址统一写为“福建师范大学”;
应届生人事档案请按调取人事档案通知上的地址寄送,请寄各有关学院,勿寄我办。
其他事宜将在《入学须知》中说明。
福建师范大学研招办
200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