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宏洛,女,1963年生。中国共产党员,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建设研究所所长、福建师范大学女性学研究所副所长,公共管理一级硕士点、社会保障、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二级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称号,是首届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咨询专家,省级精品课程《社会保障概论》负责人。主要担任的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博士生和硕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代中国经济问题研究(硕士生)、《福利经济学》(硕士生)、《劳动就业问题研究》(硕士生)、《劳动关系问题研究》(硕士生)、《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硕士生)、《贫困与社会工作救助》(硕士生)、《宏观经济问题研究》(本科生)。
主要学术兼职:中国社会保障教研委员会委员、中国劳动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全国马克思列宁主义经济思想史学会理事、全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和谐社会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老年教育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五缘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劳动保障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劳务派遣协会顾问常务理事、福建省民政厅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社会福利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社会建设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领域: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经济问题;劳动经济学领域的劳动就业与劳动关系问题;社会管理领域的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养老产业、医疗保险问题;社会学领域的女性权益保障问题;社会福利领域的贫困救助与老年福利问题。
主要科研成果:主持或主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社科基金、省软科学项目23项,加拿大(IDRC)国际合作项目1项。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5部,合著10部。专著《转型期的和谐劳动关系》、著作《女性学导论》分获第七届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专著《中国就业问题研究》、著作《和谐社会与女性发展》、专著《劳资关系新论》分获第五届、第八届、第九届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