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校面向全国高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专业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收人数视推免生报考、复试情况可做适当调整。我校各学院均招收推免生,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报考我校。
一、接收条件
(一)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者);
(三)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类、生物学类;口腔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3”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其中口腔颌面外科学专业可同时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学生。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1052”开头)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衔接,报考条件为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报考资格规定的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应届医学本科毕业生,且本科专业必须与其报考的硕士专业一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详细了解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四)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创新意识较强、有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10月8日前准备好下列材料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
(一)《福建医科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政治审查表》(推免生政治审查表.pdf下载打印);
(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需查看;
(三)学生证复印件,原件需查看;
(四)本科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五)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需查看;
(六)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需查看;
(七)体检报告:自行选择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至少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肾功、心电图、测血压、胸透、内外科检查、五官科检查等。
(八)自备1寸彩照1张用于复试登记表。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10月6日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我校将在10月6日前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择优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10月7日18:00前通过该系统回复确认,方取得复试资格。
(二)复试:考生携带上述“申请材料”,于10月9日上午9:00-10:00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复试具体工作参照《福建医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根据复试录取情况,若有必要,学校可增加复试场次,具体通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
(三)待录取通知:复试合格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方取得拟录取资格。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页研究生招生专栏公示10个工作日,请予关注。(网址http://www.fjmu.edu.cn/yjs/)
(五)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申请者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
(六)学校将于次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推免生按录取通知书及相关通知做好入学报到准备。
四、学费及奖助政策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我校2019年录取的推免生,可享受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1.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推免生报考我校的,入学后可获得6万元奖学金。
2.本校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临床医学B+级及以上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推免生报考我校生物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药学等专业,入学后可获得6万元奖学金。
3.本校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B+级及以上学科的推免生报考我校任何专业,入学后可获得4万元奖学金。
4.其他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2万元奖学金。
以上各项重叠的,以就高为原则。
此外,推免生还可参评、享受学校各项奖助学金: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10800元/学年;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基础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生15600元/学年。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学生总数的50%。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2500—5000元/生/学年。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4.协和奖学金: 6000元/生/学年,其中特等奖10000元/生/学年。5.联邦医学教育奖学金:2000元/生/学年。以上各项奖学金奖励对象详见学校网页《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标准》。部分培养单位(医院)还根据自身财力情况给研究生发放不同数额的生活补助,最高达3000元/月(具体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学校还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和津贴,加大对“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对于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减免学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五、其他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2)体检或政审不合格。(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三)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的研究方向未公布导师,选导师在复试阶段进行。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单位代码:10392
联系部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2862107
传真号码:0591-22862112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闽侯上街学府北路1号
邮政编码:350122
各招生学院(部)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点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左老师 |
0591-22862745 |
上街校区2号楼东区303室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杨老师 |
0591-22862510 |
上街校区3号楼西区302室 |
003 |
药学院 |
陈老师 |
0591-22862016 |
上街校区药学院北楼509室 |
004 |
护理学院 |
王老师 |
0591-22862526 |
上街校区田家炳楼东区南面206室 |
005 |
口腔医学院 |
张老师 王老师 |
0591-83736426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 口腔医院教学办 |
006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宋老师 |
0591-83311787 |
台江校区医学技术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
007 |
人文学院 |
李老师 |
0591-22862389 |
上街校区田家炳楼西幢405室 |
008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翁老师 |
0591-87981093 |
台江校区C教学楼二层医学教育科 |
009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吴老师 |
0595-22795238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楼九楼临床教学办 |
010 |
协和临床医学院 |
陈老师 |
0591-86218636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1号楼1楼 |
011 |
省立临床医学院 |
王老师 |
0591-88216023 |
福州市五四路口省立公寓二楼科研处 |
012 |
福总临床医学院 |
余老师 |
0591-22859234 |
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福州总医院机关楼三楼科训科 |
014 |
临床医学部 |
陈老师 何老师 |
0591-22866048 |
上街校区临床技能中心大楼109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