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报考学院(部)报考专业的复试,现将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生源情况,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专业目录,考场及考试时间见随后各学院(部)发布的复试通知。
(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安排在复试小组面试时进行。
(三)临床技能考核: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参加临床技能考核。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体格检查、胸穿、腹穿、腰穿、骨穿、单人徒手心肺复苏、外科切开缝合、拆线换药、导尿、穿脱手术衣戴手套等;牙体预备、牙体开髓、托槽粘接、清创缝合等。考生需带身份证、白大褂参加考试,临床医学技能考核拟安排在4月1日、4月2日。具体安排见随后发布的《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临床医学各专业)》。
(四)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专业知识、案例分析/病例分析、学习工作科研经历、研究生学习生涯规划、综合素质等。
三、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7日后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复试线上报到并提交材料以便进行资格审查(2023年硕士研究生线上报到及材料提交系统操作流程.doc)。请按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目录.xls(点击下载)提供相关材料,需准备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通过系统提交。纸质版请妥善保管。
附件: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福建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doc
(二)面试。一志愿考生面试预计安排于3月30日至4月5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随后各学院(部)发布的复试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等待复试组通知,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三)调剂工作。我校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视缺额情况开展调剂工作,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四)体检。复试结束后确认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到当地综合性三甲医院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血常规、肝功、肾功、胸正位片、心电图、色盲色弱及外科普检等)。体检有效期为3个月。请于4月30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上传,具体上传时间、操作步骤等待后续通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其录取名额由备选考生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禁止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三)复试考生名单、各学院(部)复试通知及招生计划、专硕招生导师随后发布在网页,请予关注。
(四)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对于复试前未能提交学历或学籍报告的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向研招办提交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办理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需时较长,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期的正常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将在官网上公示,届时请认真核对拟录取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导师等相关信息。
(六)拟录取考生请于2023年6月上旬按通知要求上网核对“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如有变动,请修改后并确认。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将在7-8月寄发考生本人,请考生注意查收。
(七)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招生,请全体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处主页,我们将及时发布最新信息,不必来人咨询。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1-22862107,联系邮箱:yzb@fjmu.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001 |
基础医学院 |
教学科研办 |
李老师 |
0591-22866004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教学科研办 |
杨老师 |
0591-22862023 |
003 |
药学院 |
教学科研办 |
陈老师 |
0591-22862016 |
004 |
护理学院 |
教学科研办 |
江老师 |
0591-22862504 |
005 |
口腔医学院 |
教学办 |
王老师 |
0591-83736426 |
006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办 |
刘老师 |
0591-83311787 |
007 |
健康学院 |
学院办公室 |
刘老师 |
0591-22862389 |
008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学院办公室 |
翁老师 |
0591-87981093 |
009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临床教学办 |
吴老师 |
0595-26655158 |
010 |
协和临床医学院 |
教学办 |
陈老师 |
0591-86218636 |
011 |
省立临床医学院 |
科研处 |
金老师 |
0591-88216023 |
012 |
福总临床医学院 |
科教办 |
余老师 |
0591-22859234 |
014 |
临床医学部 |
研究生教育科 |
罗老师 |
0591-22860132 |
015 |
妇儿临床医学院 |
科教科 |
张老师 |
0591-87511309 |
016 |
肿瘤临床医学院 |
教育处 |
池老师 |
0591-62002023 |
017 |
卫生管理学院 |
教学科研办 |
高老师 |
0591-22869579 |
018 |
医学影像学院 |
教学科研办 |
林老师 |
0591-22860109 |
预祝考生们在复试中取得好成绩!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附则:
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考场入场、离场等相关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备妥复试所需的软硬件条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严禁在复试过程中录屏、录音、摄影、摄像,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严禁将复试有关信息泄露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