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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办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4-06-10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省有关部署及《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办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者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以下简称研究生处)为招生复试组织者。

二、复试方式

招生复试实行现场复试。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8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7

各专业一志愿原则上按照1:1.2(不足额按实际人数),调剂志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调剂生遵循择优复试原则。

四、参加复试对象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官网http://www.fjdx.gov.cn(下同)。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调剂相关事项如下: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提前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官网公告,(如到系统关闭时间为止,调剂考生数未达到复试人数将顺延调剂系统关闭时间)。

2.调剂具体条件

(1)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0307中共党史党建学学科、0302政治学学科;

(3)初试统考科目应为“101思想政治理论”和“201英语一”(不接收其他语种);

(4)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同一个考生不能同时报考调剂2个专业。

3.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申请(填报10394福建师范大学代码→036福建省委党校),在调剂系统中如实填写(CET-4、CET-6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等可反映考生学习科研能力的相关成果。研究生处将根据合格生源情况择优遴选复试人员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处将取消该复试资格。如考生放弃复试或在参加复试前已接收其他单位待录取,将在本批次调剂生源中择优递补复试考生。

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对已接受待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解锁。

五、复试审核材料

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交以下复试审核材料:

1.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2.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或自考准考证;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4.《现实表现情况表》(需按要求加盖公章);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6.《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个人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有相关证明或材料;7.个人简历;8.《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如有不全的,需要手写“本人情况声明”,格式如下:我是***,由于某某原因暂无法提供**材料,本人承诺于**前按照研究生处要求补齐材料,如无法在所要求的时间内将材料补齐至合格,造成无法拟录取等后果由本人自负。落款应是本人手写签名和日期。)

六、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备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现场面试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

现场面试

1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

笔试

40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

现场面试

50分

 

七、复试安排                                        

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官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官网。

八、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权重

计算办法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0%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30%

(二)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全日制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

2.如录取名额已达到招生计划数,且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初试总分高者录取;如初试总分也并列,则按照初试科目中专业课总分高者录取。

3.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九、体检

取得建议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5月20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交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要求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fjnu.edu.cn/wdxz/list.htm)招生管理专栏文档下载区。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依据《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福建师范大学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福建师范大学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53586;监督电话:0591-88070379;邮箱:linyong@fjdx.gov.cn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研究生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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